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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发表日期:2020-12-24 来源:托普物联网 浏览次数:80748次为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精神,紧密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增强机遇意识。建设数字乡村是推动农业农村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农村建设,作出了实施大数据战略、数字乡村战略等系列重要部署安排。我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坚持“四化”同步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但仍存在顶层设计缺失、资源统筹不足等问题,部门“信息孤岛”、城乡“数字鸿沟”等现象比较突出。要立足新时代国情省情农情,抓住用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给农业农村发展带来的宝贵机遇,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加快信息化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度融合,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把握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创新、安全发展、以人为本、共建共享,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和信息化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发展与治理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为重要契机,以发展农业农村数字服务业为主攻方向,以实施乡村数字基建提档跨越、智慧农业升级赋能、智慧绿色乡村建设、信息技术惠农便民、乡村数字治理提升“五大行动”为主要抓手,加快构建以知识更新、技术创新、数据驱动为一体的乡村发展政策体系,加快建立层级更高、结构更优、可持续性更好的乡村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建立灵敏高效的乡村现代化治理体系,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3.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乡村4G深化普及,县城及重点乡镇5G信号全覆盖,农村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技术广泛应用,乡村数字治理体系日趋完善,信息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作用更加显著,数字乡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30年,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乡村经济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城乡公共服务基本实现数字化、均等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建成数字乡村。
二、实施乡村数字基建提档跨越行动
4.提升乡村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推进城乡网络一体化建设,将通信基站、管道、杆线、机房等建设全面纳入乡村建设规划,率先统一城乡网络规划、建设、服务等标准。加快农村地区接入网扩容、4G网络深度覆盖,有序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和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规模部署。到2022年全省光网乡村全面建成,具备光纤到户接入能力,建成城乡一体的新一代广播电视网。建立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快速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措施,打击破坏电信、广电基础设施以及电信网络诈骗、数据窃取等违法行为。
5.推进乡村数据资源平台共建共享。按照覆盖全省、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要求,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和全省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整体规划设计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着眼长远发展,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问题摆在突出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格式规范、统一平台接入端口,防止出现新的“信息孤岛”。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快完善“慧眼守土”视频、地下水、地质灾害、耕地质量、河流湖泊、农业气象等各类监测网络,加强全省农业基础资源、农业生产、“天空地海”自然资源、农村生态环境、农业气象灾害等动态监测监管,尽快形成“江苏农业农村一张图”。重视乡村数据资源管理,探索建立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制度机制,依法维护数据权益,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6.加大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力度。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动水利、公路、电力、冷链物流、农业生产加工等乡村基础设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到2021年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智慧管理服务市县全覆盖,建成一批智能化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三、实施智慧农业升级赋能行动
7.推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构建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和运营机制。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发展农业生产“云服务”,加强服务供需智能对接、服务质量远程监管,提高农田托管、种质资源、农资供给、物质装备、市场营销、重要农产品供需信息等方面的服务能力,形成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协作的服务格局,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8.加快农业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机作业、农产品加工等深度融合,推动环境调控、动植物本体感知、畜禽定量饲喂、水肥一体化喷滴灌、农业航空装备等技术产品在设施农业和大田种植中广泛应用。推广应用省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强化数据采集监测、数据挖掘分析和智能决策调控。通过3-5年努力,新建100个省级数字农业基地。
9.加强数字农业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实施农业重点研发计划,加强数字农业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攻关,提升我省高端农机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自主可控发展水平。实施农业机器人战略,加快农业机器人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引导首购首用自主研发、先进适用的首版次高端软件,加快提升我省优质软件产品市场占有率。建设好南京国家农创园、南京国家农高区等平台载体,发挥其龙头引领、示范推广作用。
10.积极发展乡村新业态。实施省休闲农业千亿元级产业发展规划,打造“百园千村万点”休闲农业精品,推介“苏韵乡情”乡村休闲游品牌,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广“快快合作、快邮合作、快交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培育“苏货直播”等优质农村电商品牌,完善县镇村三级农产品网络销售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
四、实施智慧绿色乡村建设行动
11.提升乡村生态保护精准度。实施“互联网+”绿色生态工程,建立完善农业生物资源、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面源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等定点、定位网络监测体系,推进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实现“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
12.建设乡村绿色人居环境。利用互联网宣传发动群众、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黑臭水体治理、秸秆禁烧等工作推进力度,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建设成效。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五、实施信息技术惠农便民行动
13.完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优化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网点布局,健全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农业信息网。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服务优质品牌农产品、物资装备及农资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建强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专家团队,提供农业生产指导服务。鼓励开发适应“三农”特点、易学易懂易操作、经济耐用的信息终端和技术产品。依托益农信息社等载体建立完善“互联网+乡村综合服务网络”。
14.加快乡村教育信息化。提升乡村中小学“宽带网络校校通”水平,互联网接入带宽按需提升至1000Mbps以上。推进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优化江苏智慧教育云平台,构建省级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名师空中课堂、城乡结对互动课堂、网络名师工作室常态化按需应用,帮助乡村学校开好开齐国家课程。
15.完善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服务。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新建一批互联网医院,率先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域全覆盖,加快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乡镇全覆盖。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质效,加快省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优化升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服务功能,提高农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16.加强新农民新技术教育培训。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建立职业农民培育数据库和实习实训基地共享平台,开展现代信息技术基础知识与应用技能专题培训,推动农村信息化知识普及,5年内培训超10万人。开展科技及信息化人才下乡活动,推进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中心建设,举办全国新农民新业态创业创新大会。巩固网络扶贫成果,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加强扶贫信息数据开发利用,开展网络扶志和扶智行动,提升低收入群众生产经营技能。
六、实施乡村数字治理提升行动
17.加大“互联网+党建”推进力度。完善江苏基层党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推广网络党课,总结推广“支部+电商”等互联网党建新模式,推动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推动“互联网+党建+群建”工作,大力实施“阳光行动”,促进党务、村务、财务网上公开和数据共享,畅通社情民意。
18.提升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推广“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经验做法,推进农村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组织开展在线帮扶,培养村民公共精神。打造新时代升级版“技防城”、农村“雪亮工程”,深化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加强应急广播建设与管理,提升终端“大喇叭”覆盖水平。升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智慧司法所”实现全覆盖。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加快政务服务应用向乡镇、村居下沉。
19.繁荣乡村网络文化。利用互联网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发江苏特色文化网络视听节目,探索打造互联网助推乡村文化振兴建设示范基地。全面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和“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宗教政策法规网络宣传,依法治理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及境外渗透活动,严防邪教组织在农村地区发展蔓延。加强网络巡查监督,遏制违法有害信息和封建迷信、攀比低俗等消极文化的网络传播。
七、保障措施
20.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党委政府要着眼“十四五”发展,把数字乡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研究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和重要举措,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建立数字乡村建设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在省委网信委统一领导下,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探索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21.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系统化设计、项目化推动、高效化利用,按照中央战略部署和全省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数字乡村建设配套措施。重点聚焦“五大行动”,制定具体行动计划,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进度,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各项工作可量化、可考核、可追溯。
22.坚持多方共建。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强政府+强市场”的叠加优势,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广大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中央和省级相关项目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数字乡村建设战略实施。
23.开展试点示范。按照统筹规划、整合共享、集聚提升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作,探索有益经验。发挥主流媒体和重点新闻网站作用,及时宣传数字乡村建设的成功做法和工作成效,为数字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
2020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