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两年内新建改建10万个高效集约蔬菜温室
发表日期:2021-01-22 来源:托普物联网 浏览次数:12568次
日前,聊城召开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动员会,落实加快发展设施蔬菜温室的目标任务,将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新建改建10万个高效集约蔬菜温室。
该举措是聊城市委、市政府立足于聊城蔬菜产业发展、搞好结构调整、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推动聊城蔬菜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的战略决策,也是聊城今明两年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莘县和高新区将各建一处500至1000亩蔬菜温室示范园区
根据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聊城市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实施方案》,依托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参照江苏绿港模式,莘县和高新区将各建设一处500-1000亩的高标准、全系列蔬菜温室示范园区。
其它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将各建设一处200至300亩的高标准、专业性蔬菜温室示范园区,配备先进设施装备,集中展示蔬菜新品种及种植新技术、新模式,鼓励建设集约化育苗中心和工厂化生产车间。其他新建、改建的设施蔬菜温室基地也要集中规划布局建设,每片必须达到100亩以上。
坚持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将选取3至5个新建基地或老棚改造试点,重点进行打造,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引领全市温室建设全面铺开。
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制定出台促进流转的配套政策,规范有序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同时,学习寿光等地“两改”经验,积极探索村集体反租倒包等土地流转方式,推动基地规模化经营。
另外,积极引进国内外蔬菜温室规划、建设、栽培、管理等领域专家来聊城开展技术服务,充分发挥聊城大学、市农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和本地科技人员的支撑作用。同时,引进外地有成熟经验的技术公司,开展技术承包,帮扶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温室建设。
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10万个蔬菜温室建设计划
《聊城市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进度安排和建设期限,细化了建设时间节点。建设期限为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计划两年全部完成10万个蔬菜温室建设。
2017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制定出具体详实、可操作的建设实施方案,把每个蔬菜基地绘图上墙、精准定位,落实到乡镇、村庄、地块,报市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实施。
2017年上半年,全市新建改建蔬菜温室2.5万个左右,每个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完成各自年度建设计划的一半;年底前完成年度建设计划,并覆盖到所有有意愿通过发展蔬菜产业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市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年度检查验收。
2018年上半年,在完成2017年建设计划的基础上,全市再新建改建蔬菜温室2.5万个左右,每个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完成各自年度建设计划的一半;年底前全部完成10万个蔬菜温室建设计划,由聊城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
符合建设标准的示范园区将一次性奖励30至50万元
为调动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积极性,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采取以奖代补、融资贷款、基金投入等多种方式,对符合建设标准的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给与奖励。
高标准蔬菜温室示范园区。对参照江苏绿港模式建设的高标准、全系列或专业性蔬菜温室示范园区,在融资贷款、贷款贴息、信用担保等方面给予支持,与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省级及以上重点农业院校签订共建协议,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的,每个示范园区一次性奖励30至50万元。
规模以上基地。对新建、改建100亩(含100亩)以上、200亩以下的基地,经验收合格的,按棚内实际占地每亩300元对基地建设者或经营者予以奖励;对新建、改建200亩(含200亩)以上的基地,经验收合格的,按每亩500元对基地建设者或经营者予以奖励。
单个基地少于100亩的,市高效集约蔬菜温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予认定和奖补。与北京、上海等高端市场经销主体签订供销协议、并履行供货合同的,每个基地一次性另行奖励1万元。
技术指导服务。市财政将每年拿出一定资金,聘请专家顾问团,对全市蔬菜温室建设运行提供指导服务;同时招标选择技术承包团队,对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示范性蔬菜温室规划建设、技术指导、质量安全、品牌打造等提供全程系列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