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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业
- “互联网+”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表日期:2021-01-22 来源:托普物联网 浏览次数:34379次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高度重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破解农业发展困境。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任务,2016年5月农业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深度融合,以“互联网+”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当前与未来较长时期,改造传统农业就要加快推动农业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互联网+”将全面改造传统农业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经营模式、组织形态与产业生态,是自绿色革命以来中国传统农业实现赶超发展的重大机遇。
“互联网+”重构从田间到餐桌商贸流通的新体系
农产品与农资商贸流通体系梗阻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最大痛点。一家一户的传统小农经济无法有效对接建立在工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城市商贸流通体系,过多的流通环节、过高的交易成本导致农民喊亏、市民喊贵的双输局面。另外,由于分散生产的农产品缺乏统一的生产标准、交易标准、流通标准,尤其是生鲜农产品的标准化难度更大,加剧了农产品流通梗阻。“互联网+”与涉农商贸流通体系的结合,有利于打破供求信息不对称、解决农产品流通梗塞、及时满足个性化需求、倒逼农产品标准化,通过互联网平台帮助分散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普通农户等直接对接市场。农产品电子商务不仅通过原产地直销、预售等解决农产品卖难买难问题,下一步更重要的是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建立起仓储物流、包装设计、品牌营销与质量溯源等为代表的配套服务,集成提供信息发布、产品展示、交易撮合、贸易结算、物流配送等一站式服务,重构基于互联网的现代农产品商贸流通体系。
“互联网+”厚植从农业资源到农业品牌的新优势
农业品牌建设长期滞后是我国农业发展的明显短板。我国农业品牌建设基础差、起步晚、发展慢,无论是一家一户的普通农户,还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缺乏必要的品牌意识与规划设计,也无力承担品牌建设所需的长期人力财力投入。“互联网+”为各地的名优特农产品加速品牌化建设提供了机遇,社交媒体、移动终端、电商平台极大地发挥了口碑营销与网络传播效应,低成本孵化了白市驿板鸭、南日鲍鱼干、金沙薏米、兴化米粉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业品牌,一批原本深藏闺秀人未知的地方名特优农产品通过网上地方馆、在线产业带走向千家万户。下一步“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将进一步引领农业品牌建设进入新阶段。一方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不断厚植“互联网+“的平台优势,不断深化专业分工、瞄准个性需求;另一方面基于大数据的社会信用体系、线上线下信用评价将不断完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企业品牌、个人品牌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
“互联网+”引领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创新新模式
小而散的家庭经营模式是我国农业发展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继“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模式后,“互联网+”正在推动信息中介平台+农户”“交易服务平台+农户”“价值链整合平台+农户”等模式发展壮大,通过虚拟的网络平台为小而散的小农家庭提供了“统”的商贸流通、信息服务、生产协同等基础设施。尽管“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但仍然局限于对交易环节的改造,“互联网+农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必然是从农产品交易环节网络化向农业全产业链网络化拓展。下一步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可以通过网络平台一键对接产前农资供应、产中耕种收服务与产后流通销售等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还可以与其他涉农经济组织开展如农业众筹、众包、众创、分享经济等形式的高频次协同合作,形成具有去中心化特征的虚拟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网络平台+家庭农场”将成为我国在传统小农经营基础上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是对“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
“互联网+”培育农村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生态
近年来,以电子商务经济体为代表的虚拟农业产业集群正在兴起,它是传统农业产业集群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最新形态,能够帮助解决我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两大痛点,一方面帮助解决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互联网+”平台能够低成本地连接、组织、服务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客观上起到了类似农协组织的作用,同时也避免了农协组织发展机制僵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帮助解决本地产业链资源缺乏的问题,“互联网+”平台客观上拓展了传统农业产业集群的边界,帮助本地农业经营主体跨产业、跨地域直接对接、整合外部产业链资源,构建开放、动态、自组织的农业产业链生态体系。 尽管消费互联网的发展为农业农村引入了品牌营销、信用认证、支付结算、物流配送、质量溯源、金融信贷等优质服务资源,并在部分地区形成了若干农业电子商务经济体,但随着消费互联网向产业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地理分散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将进一步实现互联互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成为虚拟家庭农场、虚拟农民合作社、虚拟农业企业等网络节点,下一步“互联网+”将对打通农业全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培育虚拟农业产业集群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一方面农村电子商务与二三产业发展融合,在传统横向电子商务的基础上,纵向电子商务将在整合全产业链各个环节方面释放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以C2B为代表的新兴农产品电子商务正在出现,将推动农产品销售的互联网化进一步向农产品生产、流通、加工、储运、服务等全流程延伸,最终形成以“农业虚拟产业集群”为表现形式的第六次产业。另一方面,农村电子商务与县域经济发展融合,并催生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电子商务园区,以县域为单元形成农业信息经济。
“互联网+”筑牢以云网端装备现代农业的新基础
尽管我国农村信息化环境不断改善、农业信息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但全国仍有5万多个行政村没有通宽带,拥有计算机的农民家庭比例不足30%,还有70%以上的农民没有用上互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物联网、农业机器人等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大多停留在试验示范阶段,缺乏用得起、用得好的农业智能装备。下一步要把基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智能装备、数据服务引入农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服务,重点发展“三张网、一朵云、一个端”。第一,铺好农村互联网、物联网、进村入户服务网“三张网”,依托宽带中国战略重点解决宽带村村通问题,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加快宽带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围绕水稻、玉米、棉花、奶牛、水产、蔬菜、花卉等领域,选取农产品主产区、垦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广物联网应用,依托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推进全国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把村级信息服务站所需的电子商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便民生活设施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统筹考虑。第二,发展农业云,在各地现有农业生产经营数据中心建设基础上,整合构建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鼓励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行业协会等建立区域性、行业性专有云,部署实时应用为主的中小型数据中心。第三,推广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智能终端,加快研发和推广适合农业需求的智能终端与设备,推动设立农业智能终端购置补贴制度。